標題 5
4 台灣加入美國公投請願連署辦法與表格
ANNOUNCEMENT OF JANUARY, 2026 (台灣建州委員會公告)
Petition Signatures Collection Task Force (公投請願連署工作小組)
Formosa Statehood Commission (台灣建州委員會)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 (台灣建州運動)
「台灣建州運動」自即日起,接受台灣合法住民在本網站上,進行「台灣加入美國公投請願連署」
台灣建州運動 (The Formosa Statehood Movement,簡稱FSM) 即日起,開始推動與執行「台灣加入美國公投請願連署計劃」(The Project on Plebiscite Petition Signatures Collection for a Formosa Territory in the American Union (簡稱The PPSC Project 或 The Project),並從即日起,開始接受台灣合法住民在本網站and/or其他被台灣建州運動正式公佈的網站或平台上進行連署。
欲在本網站上參加連署者,請在本網站首頁閱讀連署辦法與說明之後,填寫並發送表格。
欲深入了解公投請願連署宗旨與其他相關的事項者,請進入本網站「現階段的工作」欄與其他欄,去閱讀一些相關的資料。
本欄將會隨時在本網站首頁的公投請願連署訊息區發佈訊息,讓台灣鄉親了解「台灣加入美國公投請願連署行動」的發展動態。
台灣建州運動領導層將會就「台灣加入美國公投請願連署」一事,與美國某些國安和外交事務界人士,進行知會與接觸。基於政治、外交、國安考量,我們將伺適當時機,再予透露。
4A 公投請願連署連結
請前往... https://c.org/pxDW4wg6Yw 連署
4A-1 填寫與發送表格之程序
a.請欲參加「台灣加入美國公投請願連署」(以下簡稱連署) 的台灣鄉親,先仔細閱讀本辦 法與說明。
b.填寫本辦法所提供的表格。填寫完畢後,再按鍵送出。
c.在按鍵送出連署表格之前,請願人必須先按一個鍵,確認填入的資料無誤。
d.送出後,連署人得選擇印出收據,以便留存。
4A-2 表格中必填的部分
為了讓請願被美國政府接受,我們比照向白宮請願的辦法與規定,要求參加請願的台灣鄉親,務必填寫:
1.姓名(參見下方4A-2-a,4A-2-b)
2.電子信箱(參見下方4A-3)
4A-2-a 姓名,必須是:身份證或護照上的姓名,以填寫漢文姓名(姓在前,名在後)為原則。
4A-2-b 姓名,我們鼓勵及歡迎請願人填寫護照上使用的外文或羅馬化的姓名(名在前,姓在後)。連繫到請願人的電子信箱。
4A-4 我們鼓勵及歡迎請願人儘量填寫表格內所有的欄目:
若願意填寫出生地:
出生地在台灣或澎湖群島,則填寫「台澎」。
若出生地在金門列島或馬祖列島,則填寫「金馬」。
若出生地是在金門與馬祖以外的中國任何地方,則填寫「中國」。
若出生地是上述(台澎、金馬與中國)以外的任何國家或地區,請填寫「其他」,您可以寫那個國家名稱。
4B 公投請願連署人之資格
參加連署的台灣鄉親必須具備如下的資格:
1.現階段具有所謂「中華民國國籍與戶籍」(可以包括雙重國籍者),
2.年滿18歲,
3.沒有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的狀況。
4C 公投請願連署表格使用之限制
填寫好的請願表格及其內容將只會被台灣建州運動與美國政府拿來做為「台灣加入美國公投或台灣前途公投」的決策或立法的參考,不會有其他用途。
4D 公投請願連署之目的
公投請願連署人同意:
(1)授權「台灣建州運動」,向美國政府(包括國會)進行「台灣加入美國公投或台灣前途公投請願」,以表達台灣住民或人民要讓台灣加入美國的心聲與意願。
(2)請願連署之最終目標:台灣加入美國。
(3)請願連署之短程與中程目標:
(a)籲請美國國會進行立法,為「台灣加入美國公投或台灣前途公投」,提供有幫助的、相關的架構與機制。
(b)透過此項活動, 來強化美國政府與人民保衛台灣的意願與意志。
(c)籲請美國政府, 在台灣人民與美國政府雙方共同認定之未來適當時機,促成、協助與監督台灣人民,舉辦「台灣加入美國公投或台灣前途公投」。
4E 台灣建州運動
台灣建州運動為舉辦「台灣加入美國公投連署」之民間機構,它在1994年被周威霖 (David Chou) 創立, 這個政治運動主張台灣住民或人民應透過自決與公投,讓台灣加入美國,先成為美國的領地 (an organized, unincorporated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最終成為美國一州。
為推動台灣最終成為美國一州的百年大計,運動與其創立人都能以最大多數台灣人民或住民的最大利益與美國最長遠的 國家利益為依歸,本著正派與永續經營的理念,不譁眾取寵,也從不涉入自組政府與詐騙取財的不當或犯罪行為,這個 負責任的與有使命感的運動與其創立人的堅持與操守因而能禁得起時間的考驗,且取得台灣人民或住民的信任。台灣建 州運動為推動各項工作計劃,它將設立一個常設性的組織---Formosa Statehood Commission [我們將擇期在美國立案],且優先設立一個請願連署工作小組 (Petition Signatures Collection Task Force),來負責執行連署計劃。



